"Don’t Pick a Job. Pick a Boss. Your first boss is the biggest factor in your career success. A boss who doesn’t trust you won’t give you the opportunities to grow" - William Raduchel

筆者認為揀一位「好」上司以及同事比起揀有名氣嘅公司更為緊要,但「好」的定義其實每個人都不同。

先分享下筆者對「好」的定義

宏觀:人夾人、類近的處事態度

微觀: 能帶你走入正確仕途、能幫助你進步、能給你信心去做

物以類聚 人以群分

每個人都會有唔同性格從而產生相對個人特性以及行為,不過性格相近的人多數會有類近的辦事模式和處事態度。

筆者並唔喺準備分析啲乜乜性格例如「剛膽」、「冷靜」、「莽撞」、「慎重」⋯⋯ 呢啲打機先會見到嘅人物性格,要睇呢類分析讀者們留返係星座書度睇吧。筆者想集中講下職場上差別最大嘅兩種性格「愛改變」、「怕改變」。

如果你嘅上司係「怕改變」但你係「愛改變」嘅時候,當你知道有個新 Project 黎緊,你做哂功課搵到啲新穎又係業界新標準嘅做法,開會嗰日同你上司講嘅時候,「怕改變」嘅上司就會用佢作為上司嘅威信直接用「莫須有」方式講:

「唔好攪咁多野,以前都係咁做!你照做就得!」

喺你得唔到上司認同,又只係收到零理據的反駁嘅時候,有兩個可能性會發生:

  • 扮無野
  • 撐到恆

但筆者估計多數都係「扮無野」比較多,原因如下:
圖片經過修改 -9gag原圖

但實質上你心底覺得你上司以「莫須有」一野 K.O. 你提出嘅新方案,你覺得你嘅做法更高效率、更慳成本、甚至可以⋯⋯⋯⋯下刪數百字心聲,但始終方案都不被採用。正當開完會你以為公司同事會慰籍下你,點知喺公司做咗幾年又係「怕改變」嘅同事竟然以「搏出位」、「抵死」等字詞雪上加霜,你唯一可以做嘅就係返屋企上 LinkedIn 搵 Agent。

最後,要做嘅事按上司所定的方案完成,喺公司嘅角度去睇,能夠按時完成 Project 好正面;但用你嘅角度去睇,認為你剛剛得到嘅工作經驗其實已經過時甚至無用,極度負面。

其實以上只係其中一個組合作為例子,如果只係純以「愛改變」、「怕改變」呢兩種性格去比較,總共有 4 個唔夾組合:

  • 新黎嘅 「愛改變」上司 + 舊有 「怕改變」下屬
  • 新黎嘅 「怕改變」上司 + 舊有 「愛改變」下屬
  • 舊有嘅 「愛改變」上司 + 新黎 「怕改變」下屬
  • 舊有嘅 「怕改變」上司 + 新黎 「愛改變」下屬

但事實上性格呢樣野又點會淨係得兩種,所以揀一個同自己性格夾嘅上司其實好難,相反揀一個上進嘅上司會比較容易。

不進則退

有啲公司上司(非老闆)強迫下屬用以往用過的方式辦事,對貼近時代方式的做法不聞不問,到底背後有什麼強大理據支持?「因為我識」、「以前都係咁做」、「唔好攪咁多野,拿拿林搞掂佢」、「我仲有幾年就退休」⋯⋯

但每當上司被老闆問起:人地用呢個 Budget 已經可以做架「摩托車」出黎,點解你地仲係做緊架「單車」出黎架!你上司就會嗌:「香港請人貴呀,請到返黎做野又無效率!」,嘩真係 Thanks for sharing.

不斷重覆去做同一件事,愈做愈熟練,無疑可以提升生產力,但試想一下,一件相同或類近的事做五次、做十次都以相同的方式去做,其實經驗或技術一早已到達樽頸,再不思進取的話,比其他人落後是必然的事實。

筆者喺一個 Programmer,簡單啲黎講就喺寫啲「文章」比人以及電腦去「睇」,好聽啲嘅可以叫做「程式作家」,唔好聽啲嘅可以叫做「程式編寫員」。因為每當回顧番自己以前寫嘅 「文章」(程式碼),就會覺得自己有進步,感覺上一步步咁成為專業「程式作家」。點解?以類近的寫作例子比喻一下 Programming:

以前寫的中文語句

Gap 其中一個宗旨:如果某些事,連自己也覺得不想承受的或精神不情願這樣被對待,就不要向別人做出同樣的事。

現在寫的中文語句

Gap 其中一個宗旨:已所不欲,勿施於人。

兩句意思一模一樣的句子,如果詞庫𥚃沒有「已所不欲,勿施於人」怎能寫得出新的句子?難道我不停抄寫以往寫的篇文章能夠加深我的造詣或詞庫的認知?

正因為我不斷學習及進步,我寫出來的「文章」愈來愈短小精煉,生產力愈來愈高。這個進步絕對不能由「做重覆的事」得到。

不進則退,我相信無可能有人會唔知。不過無論你係間公司做到幾高層,你一日唔係老闆,一日都係打工仔。打工仔抱住「間公司都唔係我嘅,有得 HEA 點解唔 HEA?」嘅態度,我認為就係產生勞資糾紛惡性循環其中一個原因。

說好的互惠互利?

僱員同僱主之間最理想關係.互惠互利,公司靠員工賺錢、員工收到自己應得的報酬,關係理應十分正面。但現時僱員及僱主中皆有害群之馬,產生「僱主怕僱員」、「僱員怕僱主」的現象。

如果僱主只係識喺員工身上搵著數,例如(OT 無補水、年假唔批、Expense 無得 Claim 、放工放假迫員工處理公司事務但無得 Claim、假承諾、不平等條約⋯⋯)

如果僱員只係識喺僱主間公司搵著數,例如(濫用 Sick Leave、遲到早走、返工蛇王、亂 Fing 公數、工作左推又缷、原地踏步⋯⋯)

惡性循環,玉石俱焚為乜?

難道僱主真正要賺嘅係「剝削員工得番黎嘅錢」?

難道僱員真正要賺嘅係「濫用公司福利嘅錢」?

不如妨回到初衷,思考一下,

  • 點解你要打工?

  • 點解你要請人打工?

三句心得

僱主: 約法三章 不拘小節

僱員: 出謀獻策 不營謀私

勞資雙方:已所不欲 勿施於人

最後希望天下僱主請啱下屬、天下僱員遇上好上司,送上一首

🎼 經典金曲・等。